2017-11-17 09:18:37 来源:搜狐焦点网
对各大楼盘各种活动、优惠,总是让人眼花缭乱,诸如认筹5千抵5万之类。听起来划算可总觉得“险象迭生”。此类认购流程究竟有什么猫腻?认购金能放心的交吗?
买房认筹是什么意思呢?
认筹一般在取得预售证之后、开盘之前,开发商通过一些优惠方式吸引有购房意向的消费者预先向售楼方缴纳“排号费”、“诚意金”等费用,依照付款时间先后顺序取得号,在解筹时消费者可凭号顺序的先后挑选购房并享受排号时约定的价格打折的优惠的一种促销方式。可以用于试探市场情况,确认大致的开盘价格
实际上,任何形式的“认筹”、“内部认筹”“VIP排号”等行为,都是房地产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
根据规定凡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发展商不得发布任何销售信息,严禁以“认筹”、“内部认购”“内部登记”等任何形式变相无证销售商品房,不得向购房者收取排号费、诚意金、认购费等任何含有预定款性质的费用。
“认筹”的具体操作大致有以下几个环节:
首先是消费者去开发商那里填写个人资料,在交纳一笔数额不菲的“诚意金”后,将领取到一张叫VIP卡、VIP护照、VIP消费卡或认筹卡等名称五花八门的“证书”。
拿到这些“证书”之后,消费者即获得了“认筹”资格。但往往有“认筹”资格的消费者的数量会远远超过楼盘实际推出的房屋数量。
第二步就是所谓的“解筹”,一般在开发商取得预售资格后。
在“认筹”数超过实际可提供的房屋数量的情况下,开发商一般采取“抽签”的形式,从已“认筹”的消费者中“抽”出可以选房者。
之后,被抽中的选房者在统一选房号统一交首期,统一签署认购书或预售合同,挑中房号后,将与开发商签订“认购合同”。之后再是签订《预售合同》或者《房地产买卖合同》。
买房认筹四大陷阱:
1、变相融资
一些希望客户认筹的楼盘尚在建设过程中,根本还没取得《预售许可证》。
开发商向客户收取认筹款,实际上是一种融资方式,万一楼盘出现问题,开发商卷款逃跑,消费者只能吃亏。
2、虚造声势
开发商很喜欢营造出楼盘卖得很火,排队都买不上的表象。
事实上,楼盘是不是真的卖得好,外人没那么容易掌握情况。制造出虚假火热的现象后,会有更多消费者愿意交认筹款。
3、拉高房价
认筹期间,很多开发商并不会告诉你具体的房价,如果认筹的人多,他们可能拉高房价,再打小折扣。
这样,认筹款等于白交了,消费者根本没有真正享受到VIP的待遇。
4、克扣认筹金
在没有签订任何条款时,认筹因不具备法律效力,购房者在认筹过程当中所交的“诚意金”、认筹款是可以退还。
另外,认筹款一旦用合同明确为定金后,消费者因个人原因拒绝买房,将无法退回以“认筹款”为名的定金。
因此,消费者在付款前,一定要明确“认筹款”“诚意金”“会员费”等等名目繁多的收费到底是定金还是其他形式的款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