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25 11:21:14 来源:搜狐焦点网
1、土地登记申请书;
2、土地使用权利人身份证或户口册复印件;
3、土地使用的权属证明材料 (政府行文);
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
5、建设用地批准书 (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
6、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罚款收据复印件。
申请者提交以上资料后,国土资源所派员进行地籍权属调查,符合规定的在 20 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并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
1、能够有用维护不动产产权的完整性。
2、能够确保房产转让中触及的土地运用权的法令效能。
3、能够有用表现房地产的实践价值。
因此土地使用证丢失的话也需要及时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