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9-22 10:18:17 来源:搜狐焦点网
新房建设好以后,通常都是通过物业来进行日常的管理和维护的,那么是不是只要还没入住,就不需要交物业费呢,什么时候应该开始交纳物业费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物业费是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物业管理单位对居住小区内的房屋建筑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等项目进行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一般来说,购房者在购房时通常都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合同中关于物业费的交纳有详细的约定,购房者应当依据该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
房子符合交楼条件,开发商发出收楼通知书后:
1.如果购房者认为合同约定的时间没有到,不去收楼的话,在这期间产生的物业费全部由开发商承担;
2.如果购房者收楼时间晚于合同约定时间,从合同约定的时间到业主正式收楼期间所产生的物业费,全部由业主自行承担。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在未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之前的物业服务费应由房产开发商交纳,实际交付后应由业主买受人交纳。
因此,新房物业费应当从购房者确定收房之日起收取。
根据《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物业服务支出一般包括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等,所以购买房屋以后,不管住与不住都应缴纳物业费。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所以,不管业主本人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只要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签了合同,甚至几方之间均未签立合同但物业已提供服务,就该对物业已提供的服务予以补偿。
一般实践中,物业服务费是以月为单位交纳的。业主从开发商处接收房屋时起,业主就对房屋有实际占有、使用的权利,并享受物业服务企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至于业主由于某种原因未实际居住,则不影响物业公司收取物业服务费。
资料来源:《物业管理条例》、《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