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请注意:开发商“送面积”一定有问题!

2016-05-17 14:3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根据2014年7月起执行的《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规范》),大幅度赠送面积的行为已经不被允许。购买大幅度赠送面积的房屋存在法律风险,购房者一定要注意。

开发商“送面积”层出不穷

一个高档住宅大盘,近日推出180平方米的大户型,除了首层之外,还打造出了一个夹层以及5米层高的地下空间。而整个地下空间包括延伸出的庭院面积全部赠送。另一个别墅产品,也“白白”赠送了层高4.2米的地下空间。但按照规定,净高超过2.1米的地下空间,必须算全部面积。除了赠送地下空间,“百变户型”、“N+1户型”等诸多类型产品也层出不穷,且存在政策风险。

房屋赠送面积有哪些形式?

阳台:赠送阳台面积应属赠送面积中最常见的一种形式。但按照国家标准《房产测量规范》规定:对于全封闭的阳台计算全部的面积,对于半封闭的阳台才是计算一半的面积。而大部分户型中阳台本身就是半封闭的,只能算一半的面积,并无真正的“赠送”一说。

入户花园:即在入户门与客厅门之间的一个类似玄关的花园,起到入户门与客厅的连接过渡作用。入户花园一般在销售时只计算一半面积的,有的甚至完全赠送。入户花园面积越大,所赠送的面积就越大。

大露台:在一些户型中,一楼或者二楼的地方会设计一个大露台出来。许多开发商针对这种户型会将整个露台全部赠送给业主。但实际上,如果露台是在楼盘的公共区域,就是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不能作为某一住户的专门使用。

内庭院:内庭院又称入户庭院,一般出现在别墅或者洋房首层的户型中。内庭院引起的产权纠纷较多,主要矛盾点在于庭院本身属于公共面积,也不包括在业主产权证内。这类内庭院户型,虽是首层,但往往单价较高。

地下空间:高层、小高层和多层建筑的地下室一般是车库,和住宅分开计算产权,给购买住宅产权的业主单独使用。

高挑空间(阁楼):许多顶楼的户型会特意被设计出一个阁楼来。大部分的开发商都会选择直接赠送阁楼,不算面积。但不同的层高决定了阁楼是否纳入销售建筑面积。

面积

这些面积你算对了吗?

内阳台: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在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

大飘窗: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

地下室:有顶盖的采光井应按一层计算面积,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净高在2.1米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也就是说,“买一楼送地下室”属于违规。

购房需注意公共“赠送面积”

业内人士表示,赠送部分的面积不属于产权所登记的面积,因此物业管理公司不会收取相应的物业管理费。需要注意的是公共区域的赠送面积,这些面积是位于套内面积以外的公共区域内,比方说走廊的位置,公关露台的位置等,这些使用面积如果管理方要回收,业主是不会得到保障的。

买房送面积一方面可能涉嫌逃避国家税费,另一方面可能违反规划,影响建筑外观甚至内部结构,严格地讲,送面积现象增加有可能产生新的违法建筑。所以“偷面积”所得的面积都不合法,法律上不承认,是不计入产权证的登记面积,不能用于投资、抵押,拆迁时也不会得到补偿,不但在遭遇纠纷时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而且有可能被政府追究违建的法律责任。至于业主能否向开发商起诉,专业律师表示,如果业主不能找到能够证明开发商存在虚假宣传的证据,那么开发商就不涉及欺诈行为,赔偿维权也就没有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