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09 13:55: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2015年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9号)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营业税(税率5.6%, 卖方缴纳)
计算方式:
普通住宅:1、产证未满2年,成交价*5.6%,2、产证满2年,免征营业税。
非普通住宅:1、产证未满2年,成交价*5.6%,2、产证满2年,(成交价-上次成交价)*5.6%。
这里有两个要点:
①购买时间超过2年这里首先看产权证, 其次看契税发票,再次看票据(房改房看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这三种证件按照时间最早的计算。一般地说票据早于契税发票,契税发票早于产权证,房改房中时间最早的是房改所收的定金的票据。
②所售房产是普通住宅还是非普通住宅。
另:如果所售房产是非住宅类如商铺、写字间或厂房等则不论证是否过5年都需要全额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