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3-13 20:24: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4月9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了较新的公积金政策,购买首套房住房,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调至50万元、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和家庭公积金贷款上限分别再增10万元、20万元。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
具体政策变动如下:
一、关于较高贷款额度调整
1、购买首套住房。个人较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调整至50万元,家庭较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至10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较高贷款额度在5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较高贷款额度在10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2、购买改善性第二套普通商品房。参照购买首套住房政策。
3、购买改善性第二套非普通商品房。个人较高贷款额度由20万元调整至40万元,家庭较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至80万元;缴交补充公积金的,个人较高贷款额度在40万元基础上增加10万元保持不变,家庭较高贷款额度在80万元基础上增加20万元保持不变。
二、关于二手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年限调整
低于5年(含)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为不超过30年。
6年至19年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由不超过15年调整为35年与房龄之差。
超过20年(含)以上房龄的二手房的公积金抵押贷款,最长贷款年限仍不得超过15年。
较新消息
从2015年8月26日起,上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当年归集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不变,仍为0.35%;上年结转的个人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由1.60%下调至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