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9-16 13:57: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房地产抵押登记,是指房地产抵押关系设定后,当事人按房地产登记管理权限向市或区、县房地产登记机关办理房地产其他权利的登记。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呢?
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房产主要有:
1、权属来源是限制抵押的(包括福利房、微利房、私人建房等);
2、根据城市规划,市区政府决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3、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4、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5、权属有争议的;
6、法律、法规或市政府规定禁止抵押的;
7、除乡(镇)、村企业厂房等建筑物占用范围的集体土地使用权利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集体土地使用权之外的其它集体土地使用权。
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房地产抵押登记申请书;
2、抵押当事人的身份证明或法人资格证明;
3、抵押合同;
4、《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证》;
5、可以证明抵押人有权设定抵押权的文件与证明材料;
6、可以证明抵押房地产价值的资料;
7、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看了以上内容,你对哪些房产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明白了吧。要注意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时,向登记机关提交上述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