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公积金贷款较高额度是多少 较低能贷多少

2016-01-19 12:0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公积金贷款是很多购房者买房时选择的贷款方式,公积金贷款的较高额度是很多购房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济南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

济南市政府规定,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房的,较高可贷款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房的由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在市内六区购买自住房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较高可贷款额度由25万元提高到30万元(在章丘、平阴、济阳、商河四县市购买自住住房的由20万元提高25万元)。  个人账户余额再少也可贷10万

对于可贷额度低的职工还增加了救济条款。新政策规定公积金可贷额度不足10万元的可按10万元计算。

省内异地贷款无户籍限制,济南户籍可全国异地贷款

根据规定,济南户籍职工在外地缴存公积金在济南购房可向济南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此次,省内异地贷款还取消了借款人必须为济南户籍人口的限制。

公积金

连缴3个月公积金 可提取支付房租

每人每年最多可提7200元

济南市政策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济南市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赁住房、目前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自有产权住房证明,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每人每年只能申请提取一次,每次提取额不得超过7200元。

2016年底济南个贷率或超80% 风险准备金提高到贷款余额2%

政策调整后,至2016年底,个贷率或超过80%。因此提高了风险准备金提取比例,由贷款余额的1%提高到2%。此外,当住房公积金贷款率超过85%时,及时提请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确保住房公积金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以上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济南市公积金贷款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