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8-07 14:09: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保障房是政府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而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包括限价房、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等多种形式。近年来天津保障房建设一直走在全国前列,那么在天津,保障房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1、限价房,申请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及滨海新区范围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人均收入低于3万元;
家庭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
家庭人口原则上在2人(含)以上。
此外,男超过25岁、女超过23岁的未婚人员或离异、丧偶人员,如果符合申请须具备的户籍、收入和住房条件的,也可作为单人户申请限价商品住房。
2、廉租房,廉租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
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
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
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3、公共租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条件: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以下简称“三种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可以申请。已领取廉租住房租房补贴或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且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未到期的家庭不得申请;
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可以申请,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人户;
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4、经济适用房,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应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中心城区(外环线以内)非农业户籍;
家庭上年收入低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劳动报酬2倍(定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上年收入线标准现按42000元核定);
拆迁房屋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低于25万元,且他处无住房的拆迁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需在签订《天津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之日起半年内办理申请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手续,符合条件的拆迁家庭每户只允许购买一套经济适用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