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安排

2015-08-14 09:19: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福田区荔园小学

(一)招生对象

年满六周岁(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在福田区居住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符合市政府“1+5”文件的规定,且能提供相关真实、准确信息材料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

3.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

(二)时间安排和报名程序

1.学校宣传准备(3月20日起)

2.网上预报名(3月28日-4月13日)

(1)3月28日9:00为网上预报名开始时间,由家长自行登录“福田教育网”,按指引进入“福田区家长网上预报名系统”,真实、准确地填写学位申请表。

(2)地段小学在此期间应向地段内适龄儿童(家长)开放电脑室,安排专人指导、协助有需要的家长上网申请学位。

(3)4月13日17:00为网上预报名结束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预报名,区教育局不保证就近提供公办学校学位。

3.志愿填报(4月14日-4月18日)

今年网上申请学位时有三个志愿:排名前列志愿为居住地地段所属学校,为固定志愿;网上预报名结束后,系统将显示各学校学位紧张程度,家长可在有空余学位的学校中选择填报第二和第三志愿。此外,家长必须对是否服从调剂做出选择,选择服从调剂的儿童,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相对较近的有空余学位的学校;选择不服从调剂的儿童,若未被填报的志愿学校录取,区教育局不再安排公办学校学位。

4.学校初验报名信息(4月19日-4月27日)

(1)各学校分批次通知家长带领报名儿童,到预报名的地段学校初验。招生学校设立招生信息公示与咨询区、学位申请受理区和家长等候休息区。各校对外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各公办学校的报名地段范围(简称地段)依据人口分布情况、地理状况和学校规模划定。对未按照儿童居住地段申报所对应学校的申请,学校应否决该申请并告知家长进行修改。

(3)从今年开始,初验时现场提供各种证件的原件,不再要求家长提供相关复印件,各校用高拍仪对家长提供的证件原件进行电子化归档。

(4)学校要核对家长提供的材料与网上填报内容是否一致,重点核对儿童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是否居住在学校所属地段、基础分类型、住房证件类型及号码、连续居住时间、计生证明号码等信息,必要时还要验核是否单亲监护、是否独生子女等。

(5)初验通过后,由学校与家长共同确认初始积分无误(各项资料经职能部门审核合格后的积分为最终学位积分),在网上打印该儿童的《报名回执》,家长再次核对信息后签名确认。

(4)初验被否决的家长可在4月27日前,重新修改网上报名信息(身份证号码不能修改)或修改申报学校,再次到所申报的学校递交材料,4月27日17:00为初验结束时间。

(5)申请人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全部责任,我局对故意提供虚假材料的学位申请视情节轻重给予适当处理,情节严重的学位申请无效,并将其弄虚作假的情况汇总到区政务诚信库,区政务诚信库将留存家长的不良诚信记录。。

5.材料审核和审验结果反馈(4月28日-6月2日)

“网上预报名系统”将实时显示材料审核结果。

因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家长应于5月23日17:00前携带相关证件到报名学校,各学校要及时配合家长做好信息的修改工作。

6.统筹学位(6月3日-6月17日)

区教育局与学校整理资料和统筹学位。

7.公布名单(6月18日)

6月18日上午9:00前,各学校在公示栏公布加盖学校公章的录取名单,“网上预报名系统”同时显示录取结果。

8.新生报到(6月19日)

6月19日,新生到校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