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银行贷款给开发商 开发商没还钱怎么办?

2013-07-21 12:32: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开发商与买房人解除房屋买卖合同后,未如期按约定替买房人向银行偿还贷款,致使买房人上了银行的“黑名单”。买房人起诉要求赔礼道歉并消除不良影响。

  今日上午,房山法院通报,一审判决开发商赔礼道歉,如果逾期不履行,将在相关地点张贴判决书。

  原告张强(化名)诉称,2002年夏,其与被告某开发商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张强交纳10余万元首付款,其余款项通过按揭贷款交纳。

  因为开发商未按约定如期交房,双方协商解除购房合同,并约定由开发商替张强偿还剩余的银行贷款。

  但之后,开发商并未如期履行还款义务,致使银行对张强做出了逾期还款的不良信用记录。

  张强认为,虽然目前开发商已经代其向银行清偿了贷款,但已经给他造成了不良影响,影响了他在银行的信用评价。

  故张强诉至法院,要求开发商赔礼道歉,并向银行作出书面声明以消除不良影响。

  开发商公司在庭审中辩称,原告所诉属实。但公司曾就此事为张强出具过书面说明,现同意以口头方式向张强赔礼道歉,不同意书面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