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几种

2013-07-09 15:3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目前郑州公积金贷款分为三种,分别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即: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由商业银行提供的商业性贷款;个人住房委托贷款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商业银行发放的政策性贷款;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前两者的组合。

郑州住房公积金贷款分为三种

1、住房公积金贷款:

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优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业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行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较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银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简介:

成立于1994年,隶属于郑州市房改办。2005年1月更名为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郑州市人民政府直属正县级事业单位。中心现有正式员工89人。其中,领导职数5人:主任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主任2名、纪委书记1名。市本级共56人,郑煤集团分中心、上街分中心和县(市)管理部33人,聘用人员41名,平均年龄34岁。其中,党员61名,占47%;大专以上学历人员105人,占81%;中级职称人员19名,占15%;高级注册会计师1名,注册会计4名,网络工程师4名。

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

1.编制、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

2.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

3.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统一核算,指导、监督分支机构的内部核算;

4.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

5.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

6.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7.拟订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

8.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