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个税或将抵减房贷利息 具体怎么算?

2016-03-13 08:00:0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我们都知道除了契税、营业税等税费,个税也是房产交易中难以避免要缴纳的费用之一,不过如果达成了一定的条件,个税是可以免征的。最近,围绕个税可能要做出一些政策上的调整的消息引起了大家的注意,虽说个税并不是房产交易中需缴纳税费的“主力”,可是在房价虚高、楼市动荡的深圳,任何可能发生的变化都能引起不小的波澜。

长时间以来,深圳的房价一直处在上涨的状态,甚至一度陷入失控的局面,为了让当地楼市健康发展,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正在筹措相应的调控政策,除了大举建设保障房,填海造陆来盘活原特区外土地、严令禁止中介炒房等已经敲定的举措之外,与个税相关的政策调整也很可能实现,那么具体是什么呢?

个税

个人所得税将抵减房贷利息

日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方案已经上报给国务院,也就是说,之前大家纷纷猜测的“个税可以抵房贷利息”很有可能会成真。而所谓的“个税抵房贷利息”其实就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进行计税。

如此一来,购房者办理贷款后的还款压力就会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小。据测算,如果你要是买一套价值150万元的房子,贷款期限是20年,那么你之后的月供就会是7312元,而其中有4900元都是利息,假设你的月工资是1.5万元,个税方案调整前你需要交1284元的个税,但是调整之后你就只需要交321元就可以了,这样你就省下了963元,是不是很划算啊?

个税是如何计算的?

既然“个税抵减房贷利息”是将房贷利息当做减除项扣除,那么,按照原来的规定,房产交易时,个税是如何计算的呢?

在计算房产交易的个税时,如果交易住房的房产证时间目前还未满五年,且为普通住宅的,那么应缴纳的个税为: {售房收入-购房总额-( 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

如果交易的住房是未满五年的公房,那么应缴纳的个税为: (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

此外,如果交易的住房是房产证时间满5年以上的普通住宅,则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