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不能继承 宅屋可以继承

2016-06-07 11:23:26   来源:搜狐焦点网

住城中村的小王正在为老家一套老房子东奔西走。原来,小王祖父名下有套房产,土地是集体所有宅基地,祖父系该农村集体户口,但是随着父亲上大学后就业,一家人转为非农户口。如今小王作为非农户口,对该房屋是否可以继承犯了难,由于祖父手上仅有一份购房合同,没有房产证,这套房屋也难以上市交易。

事实上,我国的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个人所拥有的只能是房屋的所有权而非土地的所有权。业内人士表示,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基地使用权是基于“村民”的特定身份取得,村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不能随意对宅基地进行处置,所以宅基地不属于遗产,不能被继承。但建造在宅基地上的房屋属于公民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的“地随房走”的原则,公民继承了房屋,可以使用房屋所占的宅基地。小王虽然不能继承祖父的宅基地,但可继承祖父的房屋并且使用这块宅基地。

据了解,市面上有些小产权房已经通过“三旧”改造成功“洗白”为商品房并拿到了房产证。早在2014年便有媒体报道,广州芳村某楼盘经旧城改造补地价成为商品房项目,在当时已入住三四年。经与地产中介人士确认及到房产登记部门核实,该楼盘的确是已出房产证的商品房项目,当初是以宅基地项目出售。但通过“三旧”改造“洗白”仍非正途,农村土地、农村房屋的登记等系列问题在法律中尚不明确,亟待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