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7-08 11:33:58 来源:搜狐焦点网
在房地产市场分化加深以及经济运行初显回暖的迹象下,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的声音再起,一时间,再次出现房地产税“致衰”影响论,如“房地产税将挤破全国房地产泡沫,甚至危及经济回暖势头”等观点层出不穷。
“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具有特殊路径和模式,与其他税种立法与改革不一样,未来房地产税将由全国人大完成立法,即框架法律,而具体征收覆盖面、税率、时点等均由地方政府出台细则。”全国人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基本法》(专家稿) 起草组秘书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专访时强调,房地产税是一个典型的地方税,是地方政府的主体税。因此,“房地产税开征的影响是局部的,不用担心对全国楼市产生影响”。
施正文解释,按照税收法定原则,房地产税法完成立法后,房地产税法只对基本政策、基本要素作出规定,具体征收细则政策要授权地方来规定。房地产税法明确框架性、原则性规定,如征收上限和下限等,以此较大限度地消除房地产税的副作用。
“而征收范围、税率以及征收时点,均由地方政府根据当地房地产状况、财政状况、经济现状、征管条件(包括技术准备)以及当地社会共识等因素决定。”施正文说。
谈及房地产税立法与改革进程,施正文认为应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为部分城市征收房地产税确立法律依据。他建议全国人大2017年对房地产税审议,经过三审以后,2018年正式通过生效,2019年各地方可以根据情况开征,条件比较成熟的一线城市可以率先开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