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上百业主买商铺 却拿不到产权证

2016-03-31 07:43:29   来源:信息时报

珠海市100多名业主向燊某商贸公司购买了商铺,该公司却没有兑现办理过户的承诺,业主们拿不到产权证,面临着房款“石沉大海”的窘况。部分业主无奈向香洲法院起诉该公司,要求办理商铺过户手续或者退回房款并赔偿损失,但案件的强制执行过程却一波三折。近日,经过香洲法院调解,该批案件得以顺利解决。

上百业主买商铺遭遇违约

这件涉及100多名业主的执行案件起源于6年前的一场商铺买卖。2010年,李某以其女儿杨某的名义注册成立了燊某商贸公司,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杨某,但 实际控制人是李某。李某先通过融资公司获得资金,以4000万元购买了位于凤凰北路的三层商铺,然后再将商铺抵押给珠海市农商银行申请贷款,用于偿还融资 公司。随后,李某将这三层商铺分割为233间小商铺,向社会公开出售。李某共售出了149间商铺,她与业主签订了《商铺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120 天,燊某商贸公司应解除商铺的抵押手续,在180个工作日内为业主办理好商铺过户手续。

满心期待的业主们不知道,李某在向珠海市农商银 行申请贷款过程中,使用了伪造的银行付款凭证等虚假资料,以获得更高额的贷款。后李某获得了银行贷款4000多万元。更令业主们意想不到的是,此后李某销 售商铺共获得销售款5000余万元,但并未积极归还银行贷款以解除商铺的抵押,也没有为业主办理过户手续。其中有2700余万元被李某转入个人名下及其个 人名下的公司支配使用,但未见任何用途说明。

转机:第三方公司受让股权

2014年3月,李某因伪造金 融票证被判刑,留下了一群权益受损的业主。在购买商铺的业主中,只有37名选择诉讼渠道解决纠纷,还有108名业主没有起诉。香洲法院执行局发现,即便是 执行了燊某商贸公司可供执行的财产,以及将该公司商铺拍卖,所得收入不足以支付业主们的退款及损失,无法实现业主的利益。

经过多方协 调,2015年该批案件终于出现了转机。2015年5月19日,杨某、李某与第三方台某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吕某达成股权转让、融资及债务清偿协议,约定 李某、杨某将她们在燊某商贸公司的所有股权以8600万元转让给吕某。此后燊某商贸公司的债权债务关系由吕某承接,并由台某某公司向珠海市农商银行申请贷 款金额不低于5500万元,吕某负责为贷款提供抵押物。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随后,吕某与所有购房业主达成和解协议,吕某同意退回涉案业 主的房款,或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涉案各方达成和解

随后,由于吕某认为杨某、李某提供虚假的商铺买卖资 料,不愿意按上述约定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致使执行案件进展停滞。在多次协调无果的情况下,香洲法院于2015年11月3日,裁定拍卖燊某商贸公司的涉案商 铺,以清偿债务。2015年11月13日,法院委托评估机构对上述商铺价值进行评估。在这种压力下,涉案各方终于再次就债权债务关系达成一致和解意见。

据介绍,截至2016年2月底,在涉及的37件相关民事诉讼案件中,除4宗起诉要求办理过户的案件尚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外,其余起诉要求赔偿的案件均已依照和解协议执行。而108名没有起诉的业主也全部同意和解,顺利拿回房款或办理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