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二手房约定户籍迁移

2016-03-31 14:20:46   来源:济南时报

案情简介:王先生购买了一套二手房,按照约定支付全部房款后,发现二手房中居然另有户 口,原来是售房人购买此房时上家所留下的户口。售房人表示,自己也无能为力,因为已经联系不到自己的上家了。王先生找到房屋所在地的派出所,派出所表示, 该户口不能迁出。王先生这时才后悔莫及,但为时已晚。

律师点评:目前,从法律上并无有效措施迫使原房主迁出户口。户口迁出由 公安机关主管,当 事人之间基于二手房买卖的户口迁出纠纷并不属于法院的主管范围。因为迁出户口需要户主的配合,且需要户主提交相应的审批文件及新的落户地址,在户主不配合 的情况下公安机关也无法强制将户口迁出。不过,原房主拒绝迁出户口,并不影响新房主在该房屋处重新落户。目前可行的解决办法有:如原房主拒绝将户口迁出, 新房主仍可将户口迁入该房屋内,原房主的户口在户籍系统里会显示“空挂”,从而解决新房主的落户问题。此外,新房主还可以原房主未履行户口迁出义务为由, 要求承担违约责任。如房屋买卖的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迁出户口的期限及对应的违约金,则该约定合法有效,其能得到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