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5-27 10:49:11 来源: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今年4月,市民杨女士通过一家名叫“联置地产”的中介公司购买了一套二手房,但购房过程中,一笔6万多元的“税费”到现在都没有拿到发票,中介公司的说法也不能让杨女士一家信服。他们怀疑,钱被中介公司“黑”掉了。
杨女士:购房各项税费比开始谈好的多出近一倍
“房子90多平方米,总价340多万,一开始中介预算的前期购房税费是7.8万元,其中还包括3.5万元的中介佣金。”杨女士表示,“可是实际交易后的花费却将近翻了一番,一共花了将近14万。”根据杨女士向记者展示的一张手写税费名单,记者看到,上面罗列着契税、交易费、公证费、按揭费、佣金等十余项税费,后面标注着金额,其中金额较高的是“担保费+赎楼费”和“佣金”这两项,分别为1.8万元和3.5万元。
根据杨女士介绍,由于她所购买的房子被原房主抵押给了银行,所以杨女士要支付1.8万元的“担保费+赎楼费”,可最终她共为“担保费+赎楼费”支付了6.5万元。“当时中介告诉我们说是因为原房主名下还有另外一套房子,所以这两项费用要高一些。”杨女士说。到现在,这6.5万元的“担保费+赎楼费”还没有拿到发票。
“事发后,我们曾和原房主沟通,他表示名下只有一套房。”杨女士表示,自己随后与原房主一起找中介协商过6.5万费用的事情,当时原房主也是说只有一套房。但当记者联系原房主张先生时,对方却以“打错了”挂断电话。杨女士称,原房主不愿接受采访可能是因为中介那里还压着他4000元钱。“我们多次找中介公司协商此事,但每次唐经理都躲起来不见我们。”
联置地产:6.5万元是银行罚息和担保公司的赎楼费,我们无法开发票
记者随后和杨女士一同来到了位于罗湖区东湖路的“联置地产”营业点,并见到了营业经理唐骏,后者表示,6.5万元是银行罚息和担保公司的赎楼费,中介无法开发票。“6.5万元里有2万多银行罚息,是没有发票的,剩下的是担保公司的赎楼费,要开也只有找担保公司,我们可以帮客户和担保公司联系,但也不保证开到发票。”唐骏告诉记者:“如果杨女士一家对此不满,建议走法律途径解决。”
中介经理名片用的是“笔名”而非真名
其间,杨女士还向记者透露,这位唐经理名片上的名字居然是假名。“他名片上写的唐骏,收据上的签字也是唐骏,可实际叫唐某晓。”杨女士表示,是在当初汇钱的时候发现的,收款人名字为唐某晓,后发现就是唐骏本人。
对此,唐经理表示,“唐骏”确实不是身份证上的名字,而是笔名。“我(名片上)一般都用这个名字”。
律师说法
不用真名 涉嫌违规
对于此事,记者采访了广东俨道律师事务所房地产部的律师。律师表示,首先,房产中介服务人员使用笔名涉嫌违规。其次,对银行罚息和赎楼费,需要看双方签订的中介服务协议中,是否约定由中介机构办理相关所有事宜。如果协议中约定皆由中介方全权代理,则中介方应当全面履行协议约定的义务,不能推诿或以第三方原因等予以搪塞;如果协议中对此没有约定,则中介没有违约不能追究其责任。但作为专业进行经纪服务的中介公司,理应具备专业知识和能力,如果明知无法做到而选择隐瞒真实情况,则有违诚实信用的契约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