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后你的房子产权属于谁?看这个就明白了

2016-11-18 14:45:06   来源:搜狐焦点网

人一生中有几件大事,买房子可以算一件。似乎有了房子后,生活才总算扎下根来。这几天,房子产权到期后的归属问题引起广泛关注,相信有些不明就里的小伙伴暗暗捏了一把汗。今天,长安君为小伙伴推荐一篇扫盲帖,读完后,你对房子的归属问题自会了然于心,请看——

房屋产权只有70年吗?

我们所说的房屋产权,其实是由房屋所有权 和土地使用权 两部分组成。

房屋所有权的期限为永久 ,只要房子不塌,这房子就一直是产权人的。而土地使用权在出让时根据开发类型分为不同的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居民仅有土地使用权。

1990年的《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

居住用地70年;

工业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70年使用年限是怎么计算的?

很多购房者以为这70年就是从自己签合同的那一天开始算,甚至很多人以为这70年是从自己拿到房产证那天开始计算,其实这个70年是从开发商从政府手中签下土地使用合同的时候开始算起。

乐观地设想,开发商一拿到土地后没有任何空置,立即盘到资金开工建设,估计待得盖成高楼卖到你手里也有两三年时间,所以,土地使用年限在65年至68年居多。

特别买房要留意的是,你看中的房屋是盖在哪块土地上,这不是玩笑!万一你花大价钱买了一套二手房,而这套二手房的土地使用权其实还只剩下两三年,那么……

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但土地使用者依照规定需要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基本一致。

业内分析也给出了3种选择:

续缴出让金,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由产权人重新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当然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产权人利用补偿金重新购房。

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并对业主进行安置。(类似于拆迁!)

根据国家现行的相关规定,土地到期后按照当时的楼面毛地指导价格,依一定比例缴费。这也是当下最被认同的方式。

但再次申请土地使用需要补缴多少土地出让金,应该以什么样的标准补缴,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是否愿意缴,能否缴得起,一旦有房屋业主不愿意缴纳,土地上的房屋该怎么处理?这一系列的问题暂时还没有明确的政策能够回答。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排名前列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

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政府出台的《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指出,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在剩余年期(国家规定的最长使用年期减去已使用年期)范围内约定年期的,补缴地价数额为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按约定年期一次性支付。

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

对于媒体报道温州房子出现了20年住宅用地使用权年限到期,又要花几十万元“延期”的新闻,温州市国土局称,媒体报道是对信息的误读。 温州市国土局已着手研究相关方案,近期将报上级研究决定,妥善化解这类问题。

专家也预测,国家也会适时地进行政策调整,在商品住宅土地使用权集中到期前肯定会出台相对完善和公平的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