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后在农村空着的老屋会不会被回收?

2016-11-24 18:09:44   来源:搜狐焦点网

随着很多农民外出务工、放弃耕地,以及城镇化程度的加深,很多农民出去之后就不再返回到家乡,导致现在农村出现越来越多空置的老屋,它们会不会被回收?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村住房闲置问题日益严重。据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分析资料估计,今后20年,全国每年约有1200多万农村人口要转移到城镇地区。人口和户口都进行了转移,但是农村的住房却都闲置下来。

许多进城后的朋友不愿意将空着的农村住房转让出去,但也担心一直空着会不会被集体收回。今天,就来为大家解答这些疑惑。

哪种情况将被回收?

你可能有所不知,农村住房的闲置和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是两码事。宅基地要是闲置下来,且你已经不是农村户口,那闲置个一两年就肯定会被收回。但农村住房却有另外一番情况。

通常,长期空置的农村住房主要有两种类型:

(1)农村父母去世后留下的房屋

以前,农村都会有好几个兄弟姐妹,孩子长大成家后,就会与父母进行分家,独立出来,最后,只剩下年迈的父母相依为命,他们住在老房子里等到百年之后,房子就会被闲置下来,历经风雨的沧桑,最后变成非常颓废的残垣断壁。

这种情况,记住关键词:“地随房走”。

意思就是说如果你是合法继承人,那么你就可以继承父母遗留下来的农村老宅,老宅所占的宅基地使用权也会给予确权。当然要取得土地权利,那么你的户口应该是本村户口。

(2)农村户口转成城镇户并在城市居住后闲置的房屋

有的农村家庭出身的,经过在外地上大学,然后落户成家的,就把原来的农村户口迁出来了,慢慢有了能力之后,把老家的父母也接到了城里去住,然后,农村的老房子就被空置下来,成了无人打理的空屋。

非农业户口的情况下,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48条“非农业户口居民(含华侨)原在农村的宅基地,房屋产权没有变化的,可依法确定其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拆除后没有批准重建的,土地使用权由集体收回”的规定,将土地权利确定给原房屋所有权人。

通俗来讲,就是说房屋已经拆了的,将会面临被收回。若是房屋没有拆除,你还可以保有它的使用权。需要注意的是,这些当事人因此而享有的土地权利是基于房屋所有权的,并不是无期限的,如果房屋灭失,他们对土地的权利也将不再存在。

房子还在,就很难被收走

依照以上两种情形来看,如果你的房子还在,那么就很难被收走。

如果你农村老家的房子一直空着,还是有偿转了比较好,毕竟一直闲置着,不仅造成了土地资源的严重浪费,而且阻碍了村庄的治理与发展,转了之后也不用老想着了不是?

当然,只是建议,如果有特殊原因不想转让,就要把房屋加固好,做好权属证明,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