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02 17:24:18 来源:搜狐焦点网
关于经济适用住房交易,很多人一直搞不清楚,今天小编跟大家聊聊经济适用房的备案相关细则,快看过来!
什么是经济适用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申请交易备案程序大致为:交纳维修资金→取号→申请交易备案→纳税→申请登记。
交易备案出示资料
1、房屋分层分户平面图(售房单位统一发放);
2、申请人身份证件;
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买卖合同(或保障性限价住房、征地拆迁安置、产权置换合同)(乙方正本);
4、物业维修资金发票;
5、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通知书或(保障性限价住房、征地拆迁安置、产权置换)购买通知书;
6、委托书(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时出具,须出示申请人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7、保障性住房初始登记证明、土地分摊转让一览表或不动产转移登记联系单。
备注:
1、未成年人购房由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及监护关系证明(户主为未成年人父、母的户口簿,或出生证,或独生子女证等);
2、保障性住房交易备案只能在中央门、大光路两个分中心办理。
收费标准
1、转让手续费
住宅:卖方交纳2元/平方米的转让手续费。
2、物业维修资金
多层(无电梯):5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有电梯):90元/平方米。
工作时限:当场办结(特殊情况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