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2-23 15:54:05 来源:搜狐焦点网
新购商品房应缴纳:
契税
本市户籍或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保一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的个人,购买90平米以下普通住房并且是家庭少有住房,契税按1%征收,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2%征收;
对于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144平米以上)或非住宅契税按4%征收;
维修基金
商品毛胚带电梯维修资金应按120元/平方;
产权登记费
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测绘成果利用费每幅40元;
预告登记费
住房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预)抵押他项权证费
住房80元/套,非住宅按千分比例收取。
二手房过户需缴纳:
契税
支付方:买方
征收标准:普通住宅,家庭少有住房且为90平方米以下(含),税率为总房款的1%;普通住宅、家庭少有住房的90平方米以上的,税率为总房款的1.5%。具体要求如下表:
增值税
支付方:卖方
征收标准:营改增于2016年5月1日起全面实施,但二手房交易营改增具体实施时间尚未确定。具体要求如下:
注:过去征税房价是含税价,营改增后是不含税价,税率维持5%不变,实际税收负担降为4.76%。
个人所得税
支付方:卖方
房产证(契税完税发票)日期过5年且是家庭少有住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否则征收相关费用,具体如下:
工本印花税
支付方:买方
一般为5元/本。
产权转移登记费
支付方:买方
办理产权证的费用,为80元/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