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房屋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7-02-27 10:04:51   来源:搜狐焦点网

市民李先生咨询:2016年我与妻子结婚,后来感情不和分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以我的名义购买一套商品房并入住,但是因为其他原因至今没有得到产权证。目前妻子已经起诉我离婚,她同时要求分割这套房屋。请问我该怎么办?

天津击水律师事务所安刚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您妻子首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如果您不同意离婚,那么法院会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您同意离婚,法院对于孩子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审查。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屋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鉴于这套房屋尚未取得产权证,人民法院有可能暂时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处理由哪一方居住,待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另一方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此时,该另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法院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在您同意离婚的前提下,对于房屋分割问题,我们建议您根据当前二手房市场价格浮动的具体情况酌定,例如您可以考虑在本次诉讼时将房产作价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