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不能公积金异地贷款?官方版贷款指南送给你

2017-03-27 16:40:55   来源:搜狐焦点网

异地贷款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买缴存地以外的自住普通住房时,向购房地公积金中心申请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很多想在西安买房的购房者都认为西安不能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业务,这种想法是错误的!西安公积金管理处官网上清清楚楚的说明了公积金异地贷款操作指南,下文小编已经把官方版贷款指南整理好,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可以了解一下。


凡是购买西安市行政区域内自住普通住房,符合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的非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

以下人群符合异地公积金申请条件:

(一)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月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职工可以申请异地贷款;

(二)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借款人与配偶信用良好,且借款人及配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住房公积金缴存地)

(四)同意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贷款规定。

西安办理异地公积金贷款所需资料

(一)外地市缴存职工在西安购房办理异地贷款需要提供的材料:

1.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2.借款人近6个月的公积金缴存明细,缴存地中心或其授权的分中心、管理部(分理处、办事处等)加盖公章或业务用章;

3.借款人及其配偶的居民身份证;

4.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

5.借款人及其配偶的收入证明;

6.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征信报告;

7.购房首付款证明;

8.符合法律规定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

9.办理异地贷款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一)贷款申请。借款人按照本规程第三项内容,向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业务委托银行提交贷款申请资料。

(二)贷款受理。受委托银行收齐借款人申贷资料后,向中心报送审批,中心信贷员与缴存地中心联系核实借款人缴存情况,核查通过后开通托管户。银行代理员录入相关信息,扫描《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及申请资料原件,并提交中心审贷系统。

(三)审核审批。中心收齐贷款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不准予贷款的决定,并通知借款人及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办理相关手续。

(四)放款。借款合同和房屋抵押合同生效后,贷款银行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时间,将借款资金以转账方式划转到售房单位()按规定开立的账户内。

(五)回执。放款后,受委托银行经办人员在《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上填写相关贷款信息,并由中心受理部门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由借款人将回执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使用证明原件归档留存。

注意事项:要想使用异地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所买楼盘必须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与此同时所购买楼盘的按揭银行还必须是异地贷款受委托银行:(以下17家)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中国银行陕西省分行、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工商银行陕西省分行、交通银行陕西省分行、浦发银行西安分行、光大银行西安分行、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兴业银行西安分行、中信银行西安分行、北京银行西安分行、恒丰银行西安分行、浙商银行西安分行、招商银行西安分行、西安银行、长安银行、民生西安分行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