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1 09:20:30 来源:搜狐焦点网
案例1:先付房款后过户 房屋被封遇风险
李先生看中一处房屋,与卖方陈先生协商合同条款,在谈到付款方式时,卖方陈先生表示家中有急事,要求直接收取房款;李先生买房心切,同意了卖方的要求。最后,买卖双方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以120万元购买该房屋,签约后十天内到房屋登记部门递件,付款方式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接房款:交易递件前交首期房款36万元,完税后再交剩余的84万元。三天后,卖方陈先生打电话给李先生,要求他交首期房款,李先生表示要交易递件当日再交,卖方表示自己等钱用希望李先生能尽快给,李先生觉得反正迟早都要给就同意了卖方的要求。到交易递件的当天,李先生被告知由于卖方房屋被法院查封无法办理过户手续;李先生为卖方隐瞒房屋被查封的情况恶意欺骗自己感到很愤怒,不知如何是好。
分析及提醒:购买房屋涉及的款项数额较大,买卖当事人选择自行交接房款是具有一定的风险的。本案中,卖方在明知自己的房屋被查封无法办理递件手续的情况下,不告知买方。卖方的行为有故意欺骗的嫌疑,买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但自身的损失已经造成,能否成功追付回自己的钱及损失还需要一段时间。
案例2:买卖双方为安全 何时付款遇疑难
李小姐经某中介公司介绍购买一套二手房屋,与业主、中介公司协商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时,对房屋售价、过户时间等条款基本达成一致意见,但对付款方式买卖双方当事人出现不同意见:卖方希望在交易递件前收到房款,而买方担心卖方收了房款后不配合办理交易递件手续或在未办交易递件手续前出现房屋被查封等情况,不愿意在递件前将房款交付给卖方。双方争执不下,未能签署买卖合同。
分析及提醒:对普通老百姓来说,买房是人生中的一项大事,它直接影响到家庭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数,而买房中如何安全交付房款更是一项重要而复杂的工作。本案中,卖方希望能尽快拿到房款,而买方希望能在交付房款后顺利拿到房子,这两个不同的希望原则上并不冲突,但由于购房过程并不是一天能完成的,它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而很多风险会在这段时间发生,如房屋被查封、冻结、房屋权属有争议等等,可能会导致买方交付房款后,遇到无法顺利取得房屋的风险。
案例3:房屋权属不清晰 单方处置需留意
王先生从报纸上看到了一条二手房信息,他觉得房子的价格、位置都合心意,就联系了卖方赵女士,二人协商一致后约定与3日后到交易大厅办理递件手续。递件当天,赵女士很配合的和王先生办理了过户手续,赵女士提出要收取房款,王先生心想:既然都已经递件了,应该就不会有问题了,于是他痛快的把全部房款50万一次性付给了赵女士。可是就在递件后的第3天,王先生接到了交易大厅工作人员的电话,说他买的房子有共有人,赵女士一人不能卖的。王先生马上给赵女士打电话询问情况,但电话已无法接通。无奈的王先生只能起诉法院。
分析及提醒:多数人们认为,在房屋买卖过程中只要卖方有房产证就不会出现问题,然而房管部门除了要核对当事人的身份以及所提交的材料,还要去档案馆查阅买卖房屋的权属信息。本案中,双方虽然办理了递件手续,但并不意味着房子就是买方的了,还需经过档案核实等一系列步骤。如果递件后就支付房款,万一核档过程出现问题,将给买方带来风险。
总结:以上几个案例是在日常二手房交易过程中经常发生的,那么如何能够避免这些风险的发生,让买卖双方当事人、中介公司在一个安全交割房款的平台上完成交易呢?二手房交易资金托管是政府与银行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二手房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交易资金安全的重要举措。它能有效规避在二手房过户过程中因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或恶意欺骗而造成的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