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4-19 09:22:29 来源:搜狐焦点网
近日,市民张先生遇到了一件麻烦事。张先生在工农村一带某高层小区有一套房子出售,房产中介介绍一位买主过来看房。因为张先生要价合理,房子又很干净,对方就果断交了5万元钱定金。双方约定,一个月后交全款。大概一个星期后,买主打电话说,不想买这套房子了,因为家人觉得张先生家所在楼层太高,所以买主要求张先生退还定金。而张先生认为,对方存在毁约行为,且理由不合理。几番交涉下来,对方开始在电话中出言不逊,甚至说张先生“空手套白狼”白白赚了5万元钱的昧心钱。这让张先生非常郁闷。
律师说法: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