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好消息不断 沈抚新区管理委员会挂牌

2017-04-26 09:49:39   来源:搜狐焦点网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在3000万元以上从事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非上市的入区企业,沈抚新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沈抚新区对入区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债券融资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于完成资产证券化融资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2亿元(含)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入区企业A股上市给予补助;企业完成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给予5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上报IPO申请材料,给予50万元补助。

沈抚新区实行“零收费”。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审批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与职业卫生等评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沈抚新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减免新区内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沈抚新区对重点产业项目,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前两年给予补贴,后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沈抚新区设立10亿元的担保或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用于与金融机构建立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总额放大5倍以上,为企业提供无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部分质押贷款等,每户企业较高可获3000万元贷款。

沈抚新区设立10亿元的引导基金,与社会基金公司合作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每户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引导基金退出时,其收益的50%用于奖励基金扩大再投资;或者其收益的20%用于奖励基金公司。

支持引进和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对于引进和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沈抚新区按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较低100万元,较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引进和设立其它金融机构区域性管理总部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对于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行、分公司给予较高100万元开办费补贴。

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和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企业债券在3000万元以上从事高端装备、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非上市的入区企业,沈抚新区给予一次性补助200万元。

沈抚新区对入区企业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完成公司债券融资5亿元(含)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于完成资产证券化融资2亿元以上的一次性补助150万元,2亿元(含)以下的一次性补助100万元;对入区企业A股上市给予补助;企业完成在辽宁证监局辅导备案,给予50万元补助;向中国证监会上报IPO申请材料,给予50万元补助。

沈抚新区实行“零收费”。免除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与审批相关的环境影响评价、安全与职业卫生等评价的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由沈抚新区管委会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付。减免新区内工业项目、生产性服务业投资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费。

沈抚新区对重点产业项目,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且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前两年给予补贴,后三年按一定比例给予补贴。

沈抚新区设立10亿元的担保或风险补偿引导资金,用于与金融机构建立融资担保等科技金融产品,总额放大5倍以上,为企业提供无质押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部分质押贷款等,每户企业较高可获3000万元贷款。

沈抚新区设立10亿元的引导基金,与社会基金公司合作建立股权投资基金,对高成长性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每户企业不超过2000万元。引导基金退出时,其收益的50%用于奖励基金扩大再投资;或者其收益的20%用于奖励基金公司。

支持引进和设立各类金融机构,对于引进和设立的金融机构总部,沈抚新区按注册资本金实际到位额度的1%给予一次性补助,较低100万元,较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引进和设立其它金融机构区域性管理总部给予100万元一次性开办费补助。对于新设立的金融机构分行、分公司给予较高100万元开办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