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2 14:13:11 来源:搜狐焦点网
今年底将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确权后对农村房屋政策变化很大是近十几年变化较大的一年,比如建房审批严格化了,房屋建设规范化了、较具代表性的就是农房回收的变化!为解决农村房屋闲置问题、让农村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国家将加大对违法农房的回收力度,那么哪些是违法农房呢?
1、房主去世且无继承人的农村房屋
比如村五保户的农房
2、非农村集体成员继承的农房
这种情况宅基地不可继承予以回收,但在此之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在不修缮的前提下,房屋倒塌之前的所有权属于继承人。
3、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房
农民进城落户后除非自愿放弃宅基地,否则还拥有农村房屋所有权,但不允许翻修,房屋一经倒塌后予以回收。
4、建筑面积超标的农房
宅基地面积国家有明确标准,不得超过300平米,各地区根据地势适当调整,超出的面积予以回收。
5、一户多宅的农房
农村房屋实行一户一宅原则,除非合法继承以及正常分户,多余的住宅予以回收,这主要是针对滥用职权的村干部。
6、未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建造的农房
部分农村房屋并未建造在宅基地规划区内,占用农村耕地坡地等,触犯了国家守护18亿亩耕地的红线规定,此类农村房屋予以回收。
7、城镇居民违法购买的农村房屋
目前国家对农村宅基地流转监控严格,宅基地不可自由买卖,城镇居民不能购买农房,一经查实予以回收,这也是为了保障农民的利益。
8、长时间闲置导致坍塌的农房
两年之内没有修复的就会被回收,部分地区已开始试点。
9、闲置和荒废宅基地上翻建的农房
在空闲和荒废宅基地再翻建农房的,不被国家允许,一经发现予以回收。
10、已经获得农房拆迁补偿和安置的
这种情况比较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