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05 08:51:22 来源:搜狐焦点网
被普通高中正式录取并获得学籍的外地学生转入沈阳市普通高中,须在转入学校提交申请后的十个工作日内持下列材料,到沈阳市教育局办理转入手续:
1.户口簿。对单人户口及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外省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每年高考报名开始后,对外省高二年级学生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2.中考档案。须有区县级以上招生部门和普通高中的录取签章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学籍专用章;注明录取学校相关信息(公办或民办;省级重点、市级重点或一般高中);
3.《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转学申请表》。
4.高中学生档案。学生信息必须填写至转学时的当前学年,省内须提供相关信息完备的《辽宁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手册》;
已经在外省参加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还需提供由省教育厅或省级有关部门出具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
毕业年级最后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