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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产权房的由来以及实际案例处理方式
“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由享有该土地所有权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单独开发或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合开发建设,并由乡镇政府或村委会制作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这种房屋权属证书没有房管部门盖章,仅有乡镇政府或村委会的盖章以证明其权属,故也称之为“乡产权”。 阅读全文
开发商 买卖 农村集体土地
2015-11-21